中新網金華5月31日電(記者 胡豐盛 實習生 李婷婷 通訊員 吳昕)31日,記者從浙江蘭溪法院獲悉,近日該院對犯組織他人偷越國(邊)境罪的越南籍被告人Tr?n Th? H??ng(中文名陳氏香)進行一審宣判,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,驅逐出境。
  據悉,這是新《刑事訴訟法》施行後,蘭溪的首例涉外刑事案件。
  被告人陳氏香系越南河靜省錦川縣人,早年曾在中國大陸打工,後為牟取非法利益,產生組織他人偷渡至中國打工進行獲利的念頭。
  記者瞭解到,2013年2月28日和2013年3月11日,陳氏香共兩次組織16名越南人從中越邊境山林野外以走路的方式偷渡到中國境內,後帶至蘭溪市某公司打工。而陳氏香每月從每名越南工人工資中抽取400到600元不等的好處費,共累計獲利人民幣13000餘元。(完)  (原標題:組織國人偷渡中國境內務工獲利 越南蛇頭被驅逐出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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